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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出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新规

发布时间:2015-08-21

人社部出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新规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1日作者:记者 高阳

 

本报北京讯 (记者 高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以25号部令颁布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最大的亮点是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利的保护力度,对继续教育期间的福利待遇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创新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近5000万人次,全国继续教育办学服务机构超过20万所,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仍在执行1995年原人事部制定的《暂行规定》,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需要根据新的形势进一步修改完善。

修订后的《规定》共5章31条,分别为:总则、内容和方式、管理和公共服务、法律责任、附则。与《暂行规定》相比,主要在八个方面做了重要调整和修改。一是修改规章名称,以部令形式颁布;二是扩大适用范围,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均纳入范围;三是突出简政放权,明确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四是强化权利保障,将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摆在突出位置;五是落实责任主体,尽可能地明确继续教育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增强了规章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六是丰富政策措施,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一些好经验、新做法,纳入相关条款;七是明确法律责任,将“法律责任”列为专门的一章,对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和工作人员违反继续教育法规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措施;八是与其他法律法规相衔接。